1. |
取得個人隱私時將鎖定使用目的,並根據此目的需要僅在必要時機取用個人資料。另外,使用個人資訊時也會事先告知客戶,並僅在公告或通知範圍內使用。 |
2. |
除非事前取得客戶的同意,否則不會向第三者提供或公開個人資訊。 |
3. |
本公司設置個人隱私保護相關的管理員,以確實執行適當的個人隱私權安全管理。另外,若有委託個人資料處理相關業者的情況,本公司也會監督其是否依法執行個人隱私安全管理。 |
4. |
若客戶請求公開或訂正個人資訊時,本公司會根據相關法令在適當範圍內作回應。另,為了確認請求公開或變更時所附上之文件是否為本人,本公司將酌收手續費以作文件確認及費用估訂使用。 |
5. |
本公司將持續審視本個人隱私的取得與使用方法,並盡最大努力進行改善。 |
6. |
本委員會在公告以上方針後仍有修正之可能。 *若政府機關依據法令要求配合時,本公司有可能以不同於上述方針之方式加以配合。*九州長途巴士預約系統營運委員會的個人隱私取得與使用之公告可到網站進行瀏覽。 |